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9〕44号)和2019年4月2日全市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工作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争当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安徽排头兵的要求,围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抓紧抓好重大项目谋划和推进工作,并形成阶段性谋划成果。2019年5月底前,再谋划储备一批亿元以上项目。其中,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县、宁国市各谋划不少于20个储备项目,泾县、绩溪县、旌德县各谋划不少于10个储备项目;宣城经开区管委会谋划不少于20个储备项目,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住建局各谋划不少于8个储备项目,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城管执法局、市铁路(机场)建管中心、市敬亭山管委会等各谋划不少于2个储备项目。各县市区请通过省重点项目管理系统报送谋划储备项目;市有关单位请填写重大储备项目表,于5月31日前报送市发改委。
二、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常态化项目谋划工作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实施;要加大对上衔接力度,做深做实前期工作,争取更多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要发挥自身区位、资源等优势,多渠道多层次招商引资,不断提高招商精准度和实效性,招引一批大项目、好项目。
三、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谋划储备工作,加强专项调度和专班推进,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环评等前期工作,强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力争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重大项目谋划推进情况将定期通报,并纳入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年度考核。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